網貸亂象再度回歸公眾視野。
3月15日,央視“3·15”晚會曝光了“電子簽”背后的高利貸亂象。據央視財經報道,2025年年初,洪先生在借貸寶平臺與借款人簽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條,但洪先生稱,自己向放款人借款5000元,實際只收到3500元轉賬,可平臺欠條上的借款金額卻登記為5000元,短短7天,就要額外還1500元利息,年化利率超過2200%。
如此高利貸,卻是通過電子簽平臺的漏洞實現的。雖然借款方和放款方是在平臺上進行簽約,并且平臺頁面上還列著“法院認可”“律師函服務”“委托訴訟”等服務,不過,雙方卻是通過私下微信、支付寶轉賬放款,電子簽平臺沒有審核實際放款金額。
央視財經在調查中發現,多位在借貸寶上簽條借款的消費者,在這個平臺上,既不要求借錢雙方上傳交易憑證,而且放款、收款還隨意由放款人和借款人自由選擇通過支付平臺完成,平臺根本不監管,也不詢問。
而作為平臺方,借只要借貸行為發生,借貸寶平臺每單都向借款人收取“出證費”,若借款人如果還不上錢,借貸寶平臺則讓借款人辦理展期,把還款時間往后推,但如果要達成借款的展期,放款人私底下讓借款人每天另外轉利息,否則不同意延期還款。而在辦理展期后,形成了新的債務關系,借貸寶平臺再次收取出證費。如此滾雪球,借款人陷入高利貸陷阱。
在調查中,借貸寶業務負責人直言,借貸寶的核心就是借條、欠條功能。欠條是線上打了條,在線下進行轉賬。打借條的話,轉賬直接走借貸寶。但打借條的審核會更嚴格,“就沒辦法做利息的事”。
因此,對于平臺“漏洞”,借貸寶對平臺上“打欠條”功能被高利貸利用、借款人利益受損的情況是知情的,但交流中,公司人員不斷勸記者有錢放貸,最好不用受監管的借條功能,最好使用打欠條的功能出借自己的資金。
此外,不只是借貸寶,另一家電子簽平臺人人信也明目張膽進行此操作。借寶科技有限公司業務負責人表示:我們掙的是借款方的錢,我們不掙出借方的錢。
報道稱,多名在借貸寶平臺上借錢的消費者表示,電子欠條是具備法律效力的,在平臺簽署的雙方都經過實名認證。所以,當借錢的人發現自己遭遇了高利貸放貸之后,第一反應就是用法律維權。但這一點,放款人也早有準備,借款人即使找到了電子簽平臺,也毫無辦法。
因此,借款人即便遭遇了放款人的高利貸和暴力催收,由于不清楚其真實身份信息,根本沒辦法起訴。人人信的產品經理表示:目前他們平臺上的放款方,很多都是通過做假賬號來規避法律風險的,目的就是讓受害人找不到起訴對象。
國家法規禁止高利放貸,但電子簽平臺卻存在明顯漏洞,甚至刻意為高利貸創造機會,為黑網貸“暗度陳倉”埋下隱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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